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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石家庄学院原副院长赵丽娟等2人被开除党籍
发布日期:2016-06-07浏览次数:字号:[ ]

 

中纪委监察部网66消息:日前,经河北省委批准,河北省纪委对石家庄学院原副院长赵丽娟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赵丽娟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谋取职位,利用职权在干部录用等方面为亲属及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人财物;违反廉洁纪律,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其中,赵丽娟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等问题涉嫌犯罪。

经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赵丽娟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察厅报省政府批准,给予其行政开除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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