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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转”工作只有破除“三怕”才能落实到位
发布日期:2015-01-30浏览次数:字号:[ ]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时间:2014-12-12 16:30

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中央顺应反腐倡廉形势要求、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然而,在实践中,部分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出于种种顾虑,仍然存在“三怕”的问题。

怕“没有位”。一些纪检监察干部认为只有参与“中心”工作甚至进入到经济建设的主战场才能体现出自己的工作成绩,才能赢得党委政府和干部群众的支持,主责主业被边缘化。个别纪检监察干部认为分管财、权等工作才能体现出自己位置重要,主观上不愿意放弃既有权力。这些错误想法,导致了一些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不愿转”。

怕“得罪人”。少数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尤其是乡镇纪委书记怕“三转”后对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跟进不够,导致党委(党组)不理解、不支持,不利于工作开展。一些乡镇纪委书记甚至担心一味强调查办案件得罪人过多,在乡镇党委换届选举时会丢失选票、导致落选。出于这种顾虑,导致了一些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不敢转”。

怕“转不好”。内设机构调整、议事协调机构清理、规范纪委书记分工、厘清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等重大举措,都是自上而下进行的,一些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对“三转”思考不深、被动应付,对“三转”后如何更好履职没有清醒认识和长久规划。殊不知,“三转”不能只看退出了多少议事协调机构、调整了多少内设机构,更要看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是否履行到位。正是这种原因,导致一些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不会转”。

上述三种担心和顾虑在一些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中广泛存在,在一些乡镇纪委书记和县直单位纪检组长中尤其突出。为此,不妨从以下几方面着手,进一步推动“三转”各项任务贯彻落实。

上下联动,加强对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的指导。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指导,突出顶层设计,出台宏观性、全局性指导意见,为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推动“三转”指明方向;完善考核体系,科学合理设置考核内容,引导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全面更好地履职。下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及时将推进“三转”中遇到的问题上报上级,反馈“三转”推进情况,确保三转顺利推进。

左右互动,争取同级党委、政府的理解支持。严防“三转”成为“空转”、“虚转”。因此,应在内设机构调整、向党政机关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等“三转”具体举措层面,以及纪检监察机关干部使用、经费保障等方面,尽量争取同级党委、政府的理解支持,重点推进“两个责任”的贯彻落实,为推进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苦练内功,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尤其是四中全会以来对反腐败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坚定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业务知识学习,通过业务培训、跟班作业、交叉办案等多种方式,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执纪执法能力。加强作风转变,增强教育实践,牢固树立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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