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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
发布日期:2015-04-01浏览次数:字号:[ ]

●当前,作风建设到了节骨眼上,必须痛下决心,“严”字当头,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坚决防止“四风”反弹。要保持常抓的韧劲,保持严管的耐心。

●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既要实现有规可依,更要保证有规必依、执规必严、违规必究。要把强化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摆到更加突出位置,着力消除制度执行过程中的“弹性空间”和“死角地带”。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场合反复强调从严治党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又明确要求,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纪律建设。王岐山同志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工作报告中深刻指出,“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于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落实到纪检监察工作各方面,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纪律要求从严,守住建党强党兴党的生命线

纪律严明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也是各项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在所有党的纪律和规矩中,第一位的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的要求,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一要强化教育“醒醒脑”。认真组织开展“守纪律、讲规矩”主题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党内生活讲规矩,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要加强对年轻干部的教育,引导他们在头脑中划清界限、树立防线,把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体现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二要强化约束“扯扯袖”。要加强执纪监督,对不守政治纪律、不讲政治规矩的人,要严肃处理。决不允许对中央大政方针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无原则地说三道四,执行上打折扣、搞变通,阳奉阴违,决不允许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决不允许目无组织、欺骗组织、重大事项不报告,决不允许传播政治谣言、转发不良信息、乱评乱议,决不允许党员信仰宗教、参加宗教活动,决不允许跑风漏气、违反政治规矩、说情打招呼。三要强化管理“束束手”。加强对中央、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十八大以来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红顶中介”和领导干部在各类书画、艺术协会中兼职三个专项整治活动,对不抓不管、违规问题严重的部门和责任人严肃问责。

执纪监督从严,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猛药去疴的决心不减、刮骨疗毒的勇气不泄、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一要坚决查处腐败案件,形成“不敢腐”的震慑。坚决查处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插手司法活动、干预司法案件,贪污挪用专项资金、侵害群众利益,买官卖官、腐化堕落等案件,严肃查处国有企业人员违纪违法案件。既要严肃查处以权谋私、收受贿赂的党员干部,严惩腐败分子,也要坚决打击行贿行为,依法惩治那些“围猎”干部、情节恶劣的不法商人;既要重视查办大案要案,也要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小事小官小案;既要加大自治区纪委办案力度,也要加强对基层纪委和派驻机构办案工作的指导和督查;既要有效惩治腐败,也要注重预防腐败。二要从严管理监督,健全“不能腐”的机制。从严治党,重点是从严治吏。坚持从严管干部,对干部身上刚刚露头的小问题,要早打招呼、早提醒;对一些习以为常的小毛病,要“小题大做”,防微杜渐;对群众反映问题突出的干部,要及时约谈、诫勉,帮助其改正。对巡视、审计、信访举报、监督检查、个人有关事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主动核实、敢于查处,让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三要加强经常性教育,强化“不想腐”的自觉。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员干部修身做人、为官用权的重要论述,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加强道德修养,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高地,干干净净做人做事。加强党风党纪、道德品行和法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用党纪国法规范言行,在党纪国法范围内行使职权、开展工作。

改进作风从严,横下一条心防止“四风”反弹

当前,作风建设到了节骨眼上,必须痛下决心,“严”字当头,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坚决防止“四风”反弹。一方面,要保持常抓的韧劲。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聚焦干部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进一步从细处着手,从小节抓起。对公款吃喝、公款旅游、收送购物卡、节礼及土特产等踩踏作风红线的问题一律按顶风违纪处理,步步紧逼,使之无处遁形、无处藏身、无法反弹。进一步抓好公务接待、办公用房、会议培训、因公出国(境)、领导干部待遇、秘书配备、领导干部在社团兼职、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等方面制度落实。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列为纪律审查重点,作为纪律处分的重要内容,对那些我行我素、依然故我的人严肃处理,公开曝光,让其付出代价,让反对“四风”真正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价值追求。另一方面,要保持严管的耐心。督促职能部门深化“群众评议机关和干部作风”活动。加强对“为官不为”现象的治理,向工作不在状态、自由散漫、整天混日子、不干事也干不成事的人亮红牌,严格执纪问责,凝聚抓发展的正能量。坚持崇德重礼和遵纪守法相结合,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不断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凝聚党心民心、带动民风社风。

制度执行从严,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既要实现有规可依,更要保证有规必依、执规必严、违规必究。要把强化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摆到更加突出位置,着力消除制度执行过程中的“弹性空间”和“死角地带”。一要抓好党内法规制度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对违反制度规定踩“红线”、闯“雷区”的,发现一起要坚决查处一起,以铁的纪律维护制度的权威性、严肃性。二要加强对重点对象、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严格落实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强化上级党组织对下级一把手管理,扎实推进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开展市县(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向上级纪委全会述廉述责并接受评议质询工作。三要充分发挥巡视制度的“利剑”作用。围绕“四个着力”, 进一步改进巡视方式方法,重点发现市县、区直部门、区属企事业单位在党的领导、从严治党、作风建设、落实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每年常规巡视不少于3轮的同时,选择重点人、重点单位和重点领域,针对一件事、一个人、一个下属单位、一个工程项目、一笔专项经费开展专项巡视。加大对国有企业的巡视力度,今年实现对区属国有企业巡视全覆盖。

责任落实从严,形成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强大合力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是党章规定的政治责任,也是党中央对各级党委、纪委提出的明确要求。一要抓好自治区党委“两个责任”实施意见的落实。各市县(区)党委、区直部门党组(党委)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党组织,必须紧紧扭住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狠抓工作部署,分析研判形势,加强作风建设,坚决惩治腐败,强化对纪委工作的领导,定期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责任制落实情况。各级纪委(纪检组)要协助党委(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加大正风肃纪和腐败案件查处力度,敢于较真、不怕得罪人。要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党委和纪委的监督,制定并落实好“一案双查”制度,建立完善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制度,通过严格问责,倒逼责任落到实处。二要大力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落实好“两个为主”要求。加强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推进向自治区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规范地级市纪检监察派驻工作,开展县级派驻机构改革试点。派驻纪检组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对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问题该发现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匿情不报、不处理就是渎职,不履行职责就要问责。

自身建设从严,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队伍

当前,全面从严治党进入新常态,面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场输不起的斗争,纪检监察机关必须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打造政治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的队伍,切实承担起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职责。一要做到打铁自身硬。在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五查五解决五树立”活动,重点解决纪检监察干部在守纪律讲规矩、履职尽责、工作作风、担当精神、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强化理想信念,牢记宗旨意识,敢于同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作斗争。二要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加大纪检监察干部内外、上下交流力度,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继续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和“四个能手”评比活动,不断提高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的能力和水平,以良好形象、过硬素质、优良作风,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三要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对信访举报处置、案件线索管理、案件检查、案件定性量纪、涉案款物和案件材料管理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健全内控措施。对尸位素餐、碌碌无为的干部,该撤换的撤换、该调整的调整;对不敢抓、不敢管,监督责任缺位的,坚决问责;对以案谋私、串通包庇、跑风漏气的“害群之马”坚决查处,切实防止“灯下黑”,让最守纪律的人执行纪律,让最清廉的干部抓反腐败。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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