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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腐败的文化路径
发布日期:2015-10-20浏览次数:字号:[ ]

心存正义善良道德情感的领导干部,一般能够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力,而心怀自私贪念情感的领导干部,总想把手中的权力当作个人牟利的工具。正如亚当·斯密所言,美德有助于维护社会的秩序,邪恶则会扰乱社会的秩序。当腐败成为一种“流行”的文化现象的时候,一个国家的制度和法制往往就会失灵。

治理腐败必须考虑文化因素。之所以绝大多数领导干部能够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力,而少数领导干部却在拼命攫取权力之后,肆意滥用手中之权,这与个人内心深处的文化价值观念及道德情操存在差异有很大关系

不同的文化底色造就了道德观不一样的人,因而权力使用的效果在不同道德水准的人手里也就各自有别。心存正义善良道德情感的领导干部,一般能够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力,而心怀自私贪念情感的领导干部总想把手中的权力当作个人牟利的工具。正如亚当·斯密所言,美德有助于维护社会的秩序,邪恶则会扰乱社会的秩序。当腐败成为一种“流行”的文化现象的时候,一个国家的制度和法制往往就会失灵。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冈纳·缪尔达尔在研究某些国家的腐败情形时发现,这些国家在二战后腐败盛行,以致形成了一种“腐败的民俗学”,这种民俗学渗入到人们日常生活中,成为了一种心理文化定势,“在这样的文化环境中,反对权力腐败的法律和制度即使再完备,也难逃失灵的命运”。

本质上来讲,权力与制度都是文化的一种存在形式,是文化塑造的产物。因此当我们越来越多地把目光聚焦于制度限权,也有必要回过头来从权力与制度形成的文化背景上思考它们产生及赖以存在的文化土壤,从文化之“本”上探寻权力的“良治”之道和制约权力的“源头活水”国家层面的核心价值观、社会层面的公民文化以及个人层面的道德伦理文化,涵括权力的价值功能、社会期望和心理趋向,强化这三个层面的文化建设,对于领导干部用好手中的权力,将产生方向上引导和行为上规制的潜在功效。

核心价值观:规制权力变异的重要导向

核心价值观是社会系统得以运转、社会秩序得以维持的基本精神依托和文化规范力量,它影响人们的思想观念、思维方式和行为准则。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24个字,即“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立足于当今中国社会价值认同系统的兴国之魂,它同时也从国家层面指引着干部权力使用的目标指向从社会层面规范着干部权力行使的行为状态,从个人层面引导着干部权力行使的道德境界。所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造就领导干部具有社会主义现代理想人格,引导其科学使用手中权力的基本价值规范。

实际上,“24字”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高度凝练后的“浓缩版”,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大众化的语言转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凝练概括,对于广大民众通俗易懂地理解和运用其理念十分必要,当然也是领导干部首先必须践行的基本准则。但是对于领导干部的价值观要求不能仅停留在一般群众所能理解的观念水准上,而应注重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典藏版”中进行文化价值观的培育和引导,亦即从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爱国主义和改革创新的时代精神以及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文化语境中进行价值观涵养,让领导干部置身于来自国家层面、社会层面、个人道德层面的深层文化价值理念的熏染,使其潜移默化地受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表与里、浅层与内在、概念与理论的思维认知与现实融通,从而为权从何来、权为谁用进而避免权力异化提供深厚的价值文化支撑,更好地树立马克思主义的权力所有观、权力目的观、权力实现观、权力责任观、权力道德观、权力制衡观。简而言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一方面应以一种“妇孺皆知、通俗易懂”的价值观准则,规范领导干部的为政操守;另一方面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灵魂与精髓,深植于广大干部脑海深处,使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强化到广大干部的思维方式和工作实践当中,不断破除特权思想、官僚意识、等级观念的影响,为可能变异的权力提供更高层次的政治文化导向和思想道德规制。

公民文化:遏制权力滥为的基本防线

任何国家和民族的发展都不可能隔断自己的历史。中国传统道德文化既有精华,也有糟粕。如官本位文化、圈子文化、人情文化、臣民文化等至今还根深蒂固地影响着人们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这是滋生权力腐败、同时阻滞权力监督的深层土壤。一个长期受制于专制道德文化影响的国家,在朝向现代民主方向迈进的过程中,特别需要现代公民文化的洗礼和熏陶,把公民文化引入权力制约系统

公民文化是一种主动地对社会和政治情境进行自我认知和评价的生活方式。提出“公民文化”概念的美国政治学者阿尔蒙德指出,“公民文化适合于保持一种稳定的和有效的民主政治过程”,它能潜在地平衡公共权力和公民权利之间的张力。美国社会心理学家英格尔斯认为:“如果一个国家的人民缺乏一种能赋予这些制度以真实生命力的广泛的现代心理基础……失败和畸形发展的悲惨结局是不可避免的。”所谓“现代心理”,就是公民文化的映射。法国政治思想家托克维尔因此也指出,现代民主社会“最大的优点就是把政治权利的观念普及到每个公民,让每个公民都觉得自己是国家的主人,可以行使自己的政治权利”。文化需要培育,糟粕文化必须通过进步文化去消解。公民文化的参与理念、进取精神、平等观念、权利意识等思想特质是对等级观念、官本位意识、臣民文化等的直接抵制和批判。没有进步的公民文化的浸润,现代民主制度框架下的腐朽文化幽灵绝不会自动散离,权力腐败的文化现象也就很难从根本上得到遏制。当下,对社会公民进行以公平、正义、权利等为价值理念的文化培育,是党和政府职能部门的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

廉政文化:杜绝权力腐败的固本工程

当腐败蔓延为一种社会现象时,就形成为一种腐败文化。腐败文化反过来又助长新的腐败。腐败文化直接降低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准,冲击党和国家的主流价值观。对腐败文化的深层遏制有赖于廉政文化的积极构建,提高每个人的道德文化境界,塑造全社会的道德氛围。

廉政文化是关于廉洁从政的思想、信仰、行为的总称,是进步文化的重要内容。当前建设廉政文化重在传承、借鉴、实践和创新。诚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中国历史上留下了大量廉政方面的文化遗产,很多观点至今仍然富有启发意义。比如中华文化在几千年发展历史中所倡导的“孝悌忠信、礼义廉耻、以廉为贵、为政以德、任人唯贤、见利思义、仁者爱人、自强不息”等廉政思想所提供的生活规范与德性价值,是我们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极其宝贵的文化资源,我们应该努力传承并不断发扬光大。与此同时,西方文明发展中的“以权利制约权力、以权力制约权力、以法律制约权力”等政治文化基因也是我们可资借鉴的有用思想。廉政文化要结合人民群众的现实生活来普及和开展。调查统计发现,社会公众从事廉政活动的普及率和知晓率并不高,不少人表示从未参加任何廉政活动。因此要以家庭和学校教育为重要阵地,广泛利用民众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和生活方式,挖掘资源,创新宣传,深耕宽耕廉政文化土壤,通过廉政文化的思想渗透、道德教化和文化熏染,形成全社会崇廉反贪的道德文化氛围,方可汇聚成有效制约腐败的文化力量。(作者:朱联平 来源:学习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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