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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灾科技学院出台教职工廉洁从教“十不准”
发布日期:2016-03-21浏览次数:字号:[ ]

在学院317日召开的2016年春季工作会上,薄景山院长明确提出防灾科技学院教职工廉洁从教“十不准”,这是继2015年春季工作会提出反腐倡廉基本导向“五个倡导、五个反对”之后,进一步对学院教职工提出廉洁从教要求。

防灾科技学院教职工廉洁从教“十不准”

1.不准妄议中央和丑化国家形象;

2.不准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

3.不准有损教师职业声誉的言行;

4.不准未经同意在校外兼职取酬;

5.不准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

6.不准借调研出差之机公款旅游;

7.不准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

8.不准向学生及家长推销商用品;

9.不准在科研工作中有学术不端;

10.不准社会服务中滥用学术资源。

五个倡导 五个反对

倡导清正廉洁,反对贪污腐化;

倡导实事求是,反对弄虚作假;

倡导专心从教,反对校外兼职;

倡导学术精神,反对心浮气躁;

倡导谋事干事,反对庸闲懒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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