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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6禁令:《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
发布日期:2014-09-04浏览次数:字号:[ ]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教育部日前出台《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要求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教育部出台了《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要求学校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带头执行规定,切实负起管理和监督职责;广大教师要大力弘扬高尚师德师风,自觉抵制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不正之风。

  《规定》针对少数教师利用职务之便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行为,设立了6条“红线”:一是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二是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三是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四是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五是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六是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规定》强调,对违规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案件要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

教育部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畅通和公开举报渠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教育部统一监督举报电话:010—66092315、66093315。

相关网站:http://www.ccdi.gov.cn/xwyw/201407/t20140715_251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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