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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大两知名教授违规报销科研经费12万元被处分
发布日期:2015-01-30浏览次数:字号:[ ]

【来源:海峡导报 发布时间:2014-06-19 10:28

昨日,审计署发布2014年第8号公告,公布已办结的35起经济案件和事项处理情况,厦门大学两问题“上榜”。

其中,尤以两名厦门大学知名教授被审计通报备受关注——根据通报,厦门大学教授何孝星、林伯强负责的课题组使用与课题无关的票据报销科研经费问题,审计署将此问题移送教育部查处。

“引以为戒,作为该课题组的负责人,我有责任。”林伯强是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国内极具知名度的能源专家,昨日他在接受导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坦然接受处分,并已退回违规报销资金12万元。

两厦大教授被通报

昨日,审计署的通报披露了这一涉及“经费报销”的详情及查处情况。

据披露,审计署在审计中发现,2008年至2012年,何孝星、林伯强负责的课题组使用与课题无关的票据报销科研经费。201211月,审计署将此问题移送教育部查处。

而在送达教育部门后,在201312月,厦门大学给予何孝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降低岗位等级,给予林伯强行政警告处分。林伯强退回违规报销资金12万元。

引起关注的是,这两名被处分的厦大教授,均是在业界具有极高知名度的教授。

其中,何孝星为厦门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是厦门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国家级金融学重点学科投资学专业学术带头人、厦门大学中国民营企业投资与资本运作研究中心主任;而林伯强作为国家能源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是国内知名的能源专家,其除了在厦大任职外,还是新华都商学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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