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监察部网站5月4日消息:林芝地区地震局主任科员刘志洲违规使用公务车辆问题。2014年12月31日,刘志洲经单位安排驾驶公务车辆前往工布江达县加兴乡松多村慰问驻村干部。当天下午返回地区后,刘志洲未按规定及时将公务车辆停放到单位院内,而是驾驶公务车辆在外用餐,被林芝地区纪委监察局查获。经林芝地区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刘志洲行政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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