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秋、国庆临近,“四风”问题进入易发多发期。中国纪检监察报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共同策划推出系列报道“两节期间这些‘线’不要踩”,选取近年来中秋、国庆期间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处分的典型案例,给广大党员干部提个醒。
月饼,是中秋期间人们走亲访友、表达祝愿的常见伴手礼。中秋佳节就要到了,有人却开始“纠结”:别人送的月饼,可不可以收?单位买月饼,可不可以找下属单位报销?个人买月饼送礼,可不可以找人帮忙买单?
如何过“廉节”,纪律有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及“用公款购买赠送或者发放礼品、消费卡(券)等”,违反廉洁纪律。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注意,风清气正过节,月饼千万不能这样吃——
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月饼不可取。2014年春节前,四川省成都市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工作人员赵长文携配偶等一道违规接受公车定点维修公司刘某宴请。2015年及2016年中秋节,赵长文接受刘某赠送的月饼。赵长文身为中共党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收受公车定点维修单位礼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不仅个人收受“享用”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月饼不可取,将其作为“福利”发放给单位职工也是违纪。2014年至2015年元宵节、中秋节期间,湖北省武汉市某液化气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汤某向汉阳区城管委燃气管理办公室赠送元宵12份、月饼12份及1300元购物卡,燃管办主任李远伟将上述物品发放给下属工作人员。此外,李远伟还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组织的宴请活动,并收受礼品。2018年1月,李远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除了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月饼外,个别党员干部还把手伸向了公款,违规使用公款购买月饼或月饼券。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发电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党支部书记胡吉祥于2013年至2015年间,公款购买高档酒水、香烟用于公务接待,公款购买高档公文皮包、中秋月饼券用于滥发福利以及组织公款旅游等。胡吉祥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按照法定程序被免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务。
为避免公款购买月饼行为被发现,个别党员干部想出了向下属单位转嫁、摊派费用的方式。2013年中秋节前,陕西省工信厅原党组副书记、副厅长、陕西经济联合会原会长许蒲生安排省纺织协会为厅机关职工购买月饼,花费共计17.4万元;2016年春节前,经许蒲生同意,省纺织协会为该联合会职工购买购物卡,花费共计7.7万元。2017年12月,许蒲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除此之外,还有部分党员干部“慷公家之慨,谋个人私利”,用公款购买月饼送礼。2015年9月,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陈巴尔虎旗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局长佟玉宝利用出差之机去外地看望同学,在酒店购买月饼花费1285元,并将此费用连同外出看望同学的机票、打车费用等一并在环保局报销,并多领两天出勤补助。陈巴尔虎旗纪委给予佟玉宝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月饼虽小,却能折射出作风大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从整治公款购买赠送月饼、贺卡、烟花爆竹等问题入手,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以一个个具体问题的突破,带动作风整体转变。当前又到关键节点,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以案为鉴,切实绷紧纪律规矩之弦,莫在一块小小的月饼上“栽跟头”。(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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