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防灾科技学院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请于5月25日前将本部门(单位)制定的“职权和重要业务事项目录”和“职权和重要业务事项运行流程图”(经主管院领导审核后的)报学院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图书馆535室或524室)。
请未报送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领导小组名单的部门(单位)及时报送。
审计监察处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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