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重点职权事项运行及
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完成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相关规定和《防灾科技学院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工方案》,学院将于11月份对15项重点职权事项运行及流程记实情况进行检查,同时检查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进展等情况,请相关部门、单位做好准备。
一、检查内容
(一)相应部门、单位承担学院重点职权事项及其工作纪实纪要情况。《防灾科技学院重点职权事项廉政风险防控监督管理办法》(防科党发﹝2014﹞43号)中明示的15项重点职权事项分别为:重大事项决策、干部选拔任用、人才招聘、国有资产管理、预算管理、报销管理、合同管理、政府采购、大宗采购、基建项目管理、修购项目管理、科研项目管理、招生管理、学籍管理、考务管理。
(二)各部门、各单位落实《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工方案》(防科党发﹝2016﹞13号)的情况。
(三)各部门、各单位在执行2016年学院工作要点(防科党发﹝2016﹞1号)、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要点(防科党发﹝2016﹞2号)中落实主体责任的情况。
(四)各部门、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特色做法、创新举措,以及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困难与建议。
二、方式方法
(一)自查。各部门、单位对照检查内容逐条、逐项进行自查,并于11月15日前向审计监察处提交书面报告材料。
(二)检查。组织检查组采取查看自查报告、查阅相关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进行检查。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三、有关要求
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完成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任务,提高廉政风险防控意识,完善重点职权事项运行中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中共防灾科技学院委员会
2016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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