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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以案示警、以案明纪”警示教育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14浏览次数:字号:[ ]

各党总支: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做到以案明纪、警钟长鸣,教育引导全校教职工尤其是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不断增强责任担当和廉洁自律意识,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学校纪委决定在全校开展“以案示警、以案明纪”警示教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警示教育对象和时间安排

对象:全体教职工

时间:2022年4月至9月

二、警示教育内容和形式

(一)观看一次警示教育片。组织所属全体教职工观看中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里的警示教育片相关网页链接见附件):《正风反腐就在身边》、《购物卡》、《自带酒》、《一篇论文》,或其他警示教育视频资料。

(二)通报一批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组织所属全体教职工以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通报一批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案例材料见学校纪委2021年12月组织汇编的《高校干部职工违规违纪违法案例选编》和近期教育部公开曝光的第九批7起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网页链接见附件

(三)开展一次廉政风险隐患排查。结合警示教育案例,对照本部门(单位)职责和《防灾科技学院关于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督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防科党发〔2020〕97号)和《防灾科技学院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一览表》及《防灾科技学院廉政勤政风险防控机制工作手册》,查找权力运行、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本部门(单位)的“职权事项廉政勤政风险防控一览表和工作流程及风险识别图”,采取有效措施切实防范廉政风险。

三、有关要求

警示教育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党总支要高度重视警示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警示教育与当前正在开展的“三个专项工作”(“挺纪立规、强化责任”思想大讨论、学查改、党建自查)紧密结合、统筹安排,并根据疫情防控实际采取线下或线上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全员受教育和学习效果。

请各党总支于2022年9月29日前将开展警示教育的总结材料报纪检室(明德楼407室)。

联系人:刘天璇,电话:010—61596267

 

附件:警示教育片及典型案例的网页链接

  

            中共防灾科技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413



附件

 

警示教育片及典型案例的网页链接

1、《正风反腐就在身边》网页链接:

https://www.ccdi.gov.cn/shipin/dsztp/

2、《购物卡》网页链接:

http://v.ccdi.gov.cn/2021/12/15/VIDEzf7VJJdMUTbooBzQcIrQ211215.shtml

3、《自带酒》网页链接:

http://v.ccdi.gov.cn/2021/12/15/VIDEsYpKLZiALuG9FeO0u16O211215.shtml

4、《一篇论文》网页链接:

http://v.ccdi.gov.cn/2021/12/15/VIDEx50g6TO15gyOW0g3tSiM211215.shtml

5、近期教育部公开曝光的第九批7起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网页链接:

http://www.moe.gov.cn/jyb_xwfb/gzdt_gzdt/s5987/202204/t20220411_6154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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